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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 招考公告 / 2022-09-29 / 1542次阅读

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乡村振兴公司)是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属国有企业,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9月29日(含)后出生;
  (五)限泾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新安人才网官网(https://www.goodjobs.cn/)、新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新安人才网考试助手服务号等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9:00-2022年10月12日17:00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址为:http://ahwc.ikaowu.com/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的,可以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重新填报。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对报名考生筛选。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5、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少于5人时,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超过5人(含5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综合部岗位笔试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写作能力测试;资产运营部岗位笔试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项目工程部岗位笔试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
  6、成绩合成
  (1)面试成绩计算:取各面试官面试成绩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从业经历长者优先;若从业经历相同,则以中共党员优先。
  1、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考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乡村振兴公司负责,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期2年,2年内因本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需赔偿公司根据实际发生支付的培训费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2、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薪酬福利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900元/月,正式聘用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乡村振兴公司建立岗位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对工作人员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六、 其他

       (一)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三)报考者应严格遵守泾县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本公告由泾县乡村振兴公司和新安人才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9113102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22859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